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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捕捞的技术发现和法律规制沙龙活动圆满举办

2024.11.22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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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中银律师事务所互联网犯罪法律事务部成功举办“远洋捕捞的技术发现和法律规制”沙龙活动。会议由北京中银律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犯罪法律事务部主任、电子证据审查研究中心主任张晓君律师主持召开。活动邀请到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朱桐辉,声像资料(含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北京云证国际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高显嵩,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王燃几位嘉宾学者进行详尽分享,中银律师在线上线下积极参与,活动反响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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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分享

首先张晓君律师对远洋捕捞的概念进行了解释,部分司法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其中有逐利之嫌的跨区域执法被称为“远洋捕捞”式执法。在目前情况下,律师如何运用现有法律法规为被抓捕的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发现违规操作的电子证据,不失为一种有效辩护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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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桐辉教授表示,远洋捕捞案件多与互联网有关联,案件管辖具有多样性特点。可以通过确认IP地址、MAC地址,并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管辖。朱老师通过案例提示大家,要注意审查哈希值时所用的计算工具是否相同,以此来确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对于鉴定,朱老师特别强调要注意迎合式鉴定,配合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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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显嵩主任通过具体案例向大家分享了如何运用技术手段发现非正常的电子数据,例如通过日志分析黑客攻击行为;通过发现木马软件以及对远程勘验录屏录像分析,在数据库中查找非正常电子数据,并分享了如何审查取证、勘验笔录、审查鉴定意见及专家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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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燃教授以“如何发现非法配侦公司”为主题进行了分享,指出非法配侦公司具有隐蔽性与主导性的特点,常常以各种名义出现,趋利执法案件中常出现配侦公司人员非法取证或预先准备数据的情况。由于技术门槛较高,一般司法人员难以发现数据造假问题,这也助长了不法配侦公司的侥幸心理。应通过电子证据审查发现虚假的电子数据并予以排除,加大对不法配侦公司操纵案件、非法取证及牟利行为的法律惩戒力度,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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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尾,张晓君律师进行总结发言,他强调改变管辖在目前形势下是应对远洋捕捞的有效手段之一。律师在介入后要审查办案机关是否具有管辖权,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审查IP地址、MAC地址来确定管辖,避免通过数据造假争夺管辖的情况发生。要善于发现有瑕疵的电子数据,或者虚假的电子数据,通过控告等方式追究远洋捕捞式执法中伪造证据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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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分享对于律师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电子证据的质证大有启发,在座律师对远洋捕捞的技术发现以及实务应用进行了热烈探讨,各与会者都表示收获颇丰,此次沙龙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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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晓君

    zhangxiaojun@zhongyinlawyer.com

    -总所管委会委员

    -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