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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助力永东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21.12.13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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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6日,由我所高级合伙人谈俊、王庭律师团队负责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永东股份,证券代码:002753)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在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32次工作会议上审核通过。

永东股份成立于2000年,公司一直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是国家重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山西省重点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环保型的示范企业。该公司炭黑生产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自主研发的高性能导电炭黑产品,经鉴定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3.8亿元,主要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实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律师团队】

谈俊、王庭律师团队成员均具备良好的法律理解能力、较强的研究能力、准确的风险判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投资并购、私募基金、新三板、债券发行、国有资产、资产证券化、IPO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且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特点提供灵活、富有价值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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