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税调节机制(CBAM)最新进展与企业合规路径”专题讲座暨国际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5.06.27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24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以欧盟碳边税调节机制(CBAM)为主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议。会议邀请到来自德国耶拿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德国图林根州最高法院公共采购庭法官、联邦数字与交通部委员Matthias Knauff,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艳芳两位嘉宾主讲,共同探讨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下,特别是在《巴黎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欧盟“绿色新政”渐进深化、全球碳定价体系加速成型的大背景下,中欧如何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加深合作。权威解读欧盟最新公布的《2023/956号条例》及其2025年修订草案的同时,共谋中国企业绿色出海新路径。活动采取“线下+直播”双轨形式,线下活动吸引来法学、新能源科技、金融等各个行业的多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合规负责人到场。
中银律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李征律师首先致开幕辞。他指出,目前国际政治复杂多变,中美之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对此,中欧之间更应当理性看待国际贸易市场,保证国际交易的公平公开及透明。特别是中国企业若想在这一框架下保持韧性竞争力,必须构建绿色出海新思路,将软法倡导转化为硬法竞争力。李征律师强调,中银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起深度参与国内外碳市场法律研究与制度创新,已累计为多家央企、民企及金融机构提供合规咨询与争议解决服务,未来将继续发挥法律专业与产业洞察双重优势,为中国企业绿色出海保驾护航。
随后,中银律所主任陈永学律师在致辞中表示,碳合规与绿色能源经济及环境可持续发展团队将是中银律师事务所的重点建设队伍,该团队将由多部门协同组成,并尝试积极接轨现有专职律师与技术顾问,把握国际气候法与全球贸易法的交叉前沿,为绿能企业提供更先进、更优秀的法律服务。陈永学律师同时提到,我们的愿景是不仅为客户提供“合规防火墙”,更要帮助客户把握“算碳-降碳-增值”整体机会窗口,以碳资产运营撬动绿色增长曲线。
中银律所管委会主席、高级合伙人刘晓宇律师在致辞中聚焦“数字赋能”话题,数字活动与数字合规是当下法律实践热潮,国际上提倡的绿色转型及金融转型更加离不开该领域的支持。刘晓宇律师表示,中银律所与人民大学共同承办了很多数字化合规的活动,并保持着良好的学术与实践互动。特别是国内头部区块链公司开发的部分项目已进入企业级测试阶段,可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确保排放数据全流程可追溯、不可篡改;配合 AI 算法,将更好地服务能源客户关于规避风险的合规需求。CBAM 使跨境碳成本显性化,企业合规不再是软约束,而是硬底线。
在学术报告与学术评议的环节中,中德法学理论同台论道。 首先作报告的是德国耶拿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德国图林根州最高法院公共采购庭法官、联邦数字与交通部委员 Matthias Knauff 教授,以《欧盟 2023/956 号条例》及其2025年简化草案为主线,深度解读立法脉络、系统梳理了 CBAM 的法源沿革:从2021年欧盟委员会提案、2023 年欧盟理事会与议会立法谈判,到2024年10月过渡期正式启动。他对最新草案中的三大亮点进行了逐条解析。Knauff 教授强调,“碳泄漏”并非假设风险,而是欧盟通过立法规制的成本外部化现实。中国出口企业应遵循“诚实申报、有效提效、理智购证”三步走,并建议行业协会牵头统一数据格式,确认核证成本,同时降低合规门槛。在实践中,由于该法的系统性及复杂程度相较于其他欧盟法规并不难于理解,对于实务工作者而言,这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领域。 但是,欧盟在2022年临时协议后将 CBAM 范围锁定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并规划2024年起分阶段纳入航运排放、2027年进一步覆盖建筑供暖与道路运输燃料(依据欧盟碳交易系统ETS II的规定)。尽管中国大陆以199.6亿欧元的出口额居欧盟“CBAM 有形产品”进口来源首位,但该类商品占中国对欧出口总额仅3.2%,比例在前十大出口国中位列倒数第二。目前该法对中国的影响力远低于印度,甚至低于美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艳芳教授从跨法规合规的系统性挑战出发,从比较法视角阐述 CBAM 的多重属性:既是环境监管工具,也兼具贸易救济与产业政策色彩。她特别提到,国内有学者认为,CBAM 是一个一石多鸟的政策,应对气候变化、财政效果、确立欧盟在气候变化时代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地位。实际上,从欧盟出台 CBAM 的背景来看,CBAM 既具有减碳的功能,也有贸易保护的倾向。或者说两个功能兼顾,即通过让进口产品承担与欧盟企业相当的碳成本,减少产业外迁和碳倾销的风险,确保欧盟的气候政策不会削弱其工业竞争力。 当前,我国正在加紧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工委于2025年4月30日公布了《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该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以来第二部成文法典,其重要性不容小觑。也侧面验证了气候、环境、能源领域的重要性。
之后的问答互动高效且有序,互动聚焦“配额抵冲”“核证成本”“贸易救济程序”等三大热点,同时也对我国环境法典进行了讨论。两位教授积极应答,与谈嘉宾兴致昂扬。 在闭幕环节中,多位中银律师提到:“碳关税时代已经来临,我们期待与产业界、学术界及监管机构携手,将合规义务转化为企业竞争新优势。”会议在热烈掌声中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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