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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辩护的刘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2022.02.07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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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刘某等九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海淀警方立案侦查。经查明,2018年至2021年间,上述人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发票金额16亿元,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挂牌督办。

杨宝东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初步判断在上述共同犯罪中,既有专门的开票公司,也有不具开票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买票,还有挂靠一般纳税人承接工程的小包工头,其性质并不相同。刘某涉及的金额中部分属于为承接工程被迫给上家买票,部分为非法介绍他人虚开赚取开票费。若扣除不能认定犯罪的部分,其他金额应当可以做轻缓化处理。

本案应当首先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为后续辩护打下基础!方案确定后,辩护人与公诉人进行书面口头多次沟通,提交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全面论述刘某涉及的大部分金额属于为承揽工程被迫虚开(因其是小规模纳税人,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这部分因主观上无套取国家税款的故意,客观上也不可能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不应构成犯罪。其他部分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理,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随着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辩护人查阅全部卷宗后,向公诉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要求对刘某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案件历经退回补充侦查、听证,最终刘某被成功取保候审,在距春节前3天时间,顺利回家。

本案值得探讨的是,共同犯罪中的责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及司法演变、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捕诉一体化改革对公诉人及适用强制措施的影响、如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不同辩护策略等。

律师接手一个案件,要尽早根据案件事实做出准确预判,从程序上实体上全面挖掘有利因素,才能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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