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为博能股份股票分期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23.12.08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焦梁律师及其团队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的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博能股份,证券代码:873852)股票分期发行(储架发行)项目成功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3013号),并在随后成功完成首期股票发行。本项目的主办律师为焦梁律师、顾芳卿律师。
博能股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采用分期发行(储架发行)的方式。《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修订)》第五十二条规定:“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之日起,公司应当在三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
博能股份本次定向发行共注册不超过1,129,944股股票,首期股票发行数量为564,972股,每股价格17.70元。2023年11月17日,博能股份完成了首期发行,募集资金10,000,004.40元。经笔者检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挂牌公司公告,此前仅有一家挂牌公司成功采用了分期发行(储架发行)方式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发行为全市场第二例。
【博能股份】
博能股份成立于2005年,作为专注于数字孪生的新基建服务商,以“基础设施数字化、数字设施基础化”的理念研发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孪生操作系统,提供从数据、平台,到专业数字化管理系统,再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云存储架构的完整的行业数字孪生应用解决方案。博能股份推出了数字孪生智慧交通、数字孪生智慧水利、数字孪生智慧能源、数字孪生智慧城市等多个行业的数字孪生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是数字孪生技术服务领域的引领者,致力于成为一流的数字孪生世界专业基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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