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为入室抢劫案辩护检察院作出绝对不捕决定
2024.07.17
作者: 中银 (福州) 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苏湖城律师团队为冉某涉嫌入室抢劫罪案辩护,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院采纳苏湖城律师团队提出的本案已过追诉期限的意见,作出绝对不批捕的决定。
案情简介 2002年12月,冉某、黄某和熊某三人相约入室盗窃,冉某负责在室外望风,黄某和熊某入室实施盗窃,二人因没偷到财物,临时起意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抢走其脖子上的金项链,事后二人给了冉某几百元作为封口费,三人均未携带工具,无人员伤亡。 2024年5月28日,冉某经公安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2024年6月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对冉某刑事拘留,并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争议焦点 一、冉某是否构成抢劫罪? 二、本案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期限? 三、本案是否符合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条件? 律师辩护意见 一、本案三人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同案犯在盗窃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属于过限行为,冉某对该实行过限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应承担责任,冉某仅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二、冉某涉嫌盗窃罪,追诉期限应当单独计算,案件发生在2002年,冉某2024年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本案已经过了追诉期限。 首先,根据1997年《刑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本案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算,并且冉某在追诉期内并未犯新罪,本案追诉期限并无中断。 其次,本案是否属于1997年《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案件,对此辩护人提出: 1.《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立案侦查应指“对人立案”,但本案公安机关2002年立案时并未锁定嫌疑人属于“发现犯罪事实而立案”系“对事立案”而非“对人立案”,就此问题2020年10月22日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上海政法学院共同主办,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周加海副主任、研究室刑事处喻海松处长等共40余人参与的“刑事追诉期限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意见认为,追诉期限延长的条件之一“立案侦查”应指“对人立案”,因此本案公安“对事立案”不产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法律后果。 2.在立案后应另满足“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这一要件,才能产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法律后果。但本案案发后冉某均正常生产生活,并未以积极、主动、明显的行为逃避侦查或审判,也不符合《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条件,因此本案应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冉某未参与同案人实行过限的行为仅涉嫌盗窃罪,按照冉某罪行、刑罚轻重,其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追诉时效为五年,从2002年计算至2024年,时经二十一年有余,本案早已超过刑事追诉时效,冉某不应被予以追诉。 三、即使认为冉某构成的是抢劫罪,本案也已超过刑法规定最长20年的追诉期限并且不符合报最高检核准的条件。 即使认为冉某构成入户抢劫的共同犯罪,最高法定刑虽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自2002年案发至今已经过去二十一年有余,已超过最长20年的追诉时限且未造成人员伤亡,财物价值低,也尚未达到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程度。另外,冉某二十多年来也未再犯罪,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不追诉不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因此本案并不符合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条件。 办案效果及评述 本案三个犯罪嫌疑人只有冉某委托了辩护律师,苏湖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研究当下理论观点和实务判例,及时联系经办警官沟通辩护意见,但公安机关表示经过法制科论证仍认为本案不会过追诉期限并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在审查逮捕阶段,苏湖城律师团队及时跟进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出具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采纳苏湖城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已过追诉时效,作出绝对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冉某以及其他同案人于2024年7月5日均被释放,从被拘留到无罪释放仅经过29天。之后苏湖城律师和当事人家属及办案机关多次沟通,促成当事人家属向被害人赔偿损失,此案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刑事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期限的认定标准及法律理解在实践中仍有一定争议,苏湖城律师团队2016年主办的“曾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也涉及到追诉期限问题:嫌疑人曾某涉嫌故意杀人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0月份,2016年10月份才被公安机关确定身份并刑事拘留,苏湖城律师提出该案时间间隔22年,已超过追诉期限,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为追诉期限并对曾某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随即对曾某取保候审。取保后苏湖城律师积极促成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将最高检公布的最新核准和不予核准追诉的故意杀人案例提交给检察官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论证该案已不符合必须追诉的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0月最终采纳苏湖城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曾某不予核准追诉,公安机关于2017年10月17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当事人终获自由。 刑事案件的复杂性要求辩护律师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敏锐的洞察力,才有可能找出案件破绽,提出有利的辩护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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