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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发展前景”业务交流会成功举办

2024.01.15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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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上午,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秦锐先生莅临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参加“低空经济发展前景”业务交流会。同时,受邀参会的还有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翟慧律师及许彬律师。本次交流会由中银律所高级合伙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葛宁宁律师主持,主讲嘉宾秦秘书长就“低空经济”的现有政策、各地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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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始,秦秘书长介绍“低空经济”的概念,即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以载人、载货及其他作业等多场景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低空经济已经在四川、海南、湖南、江西和安徽5个省份进行试点,试点省份在低空领域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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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秦秘书长提出低空经济涵盖了通航制造、物流、旅游、农业、应急救援、商贸、教育等多个行业领域。目前在物流配送方面的成就尤为明显,通过打造“空中高速公路”既能充分发挥低空经济的优势,又能切实提高人们工作生活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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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律师就此进一步补充,深圳率先成为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2023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征求意见稿)》亮相;12月,《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出台;2024年新年伊始,深圳更是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从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应用、技术创新、安全管理等方面助力低空经济产业“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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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律师就无人机在低空经济中的运用发表了观点。2023年5月我国正式发布了第一部无人机专门行政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低空经济势必要符合《暂行条例》的监管规定,另一方面《暂行条例》也为低空经济在法律层面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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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会议的进行,参会嘉宾与秦秘书长展开了广泛的讨论,秦秘书长表示虽然低空经济具有十分可观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其是开创性的新业态,相应的发展规划、政策等还不完善,因此在前进的道路上仍存在一定的挑战。葛律师认为律师界应该重视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问题,为低空经济相关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后,秦秘书长希望未来在政策研究与法律服务等方面与中银律所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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