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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深圳)律师为西安高新盈峰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

2018.02.01  

作者: 中银 (深圳)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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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9日,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向宏律师与石磊律师为西安高新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安高新盈峰)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西安高新盈峰为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创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7160。西安高新盈峰将依托股东在投资、创业孵化领域的资源优势,致力于先进制造业、智能硬件、工业4.0、智慧家庭、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军工产业等领域中早期、成长性企业的股权投资,服务初创企业,为投资人创造价值。
李向宏律师、石磊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协助整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审核、撰写法律意见书等系列工作,为西安高新盈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及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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