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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深圳)律师担任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委法律顾问

2017.08.15  

作者: 中银 (深圳)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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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背景下,广东省深圳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2017年7月,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谢兰军律师担任深圳市盐田区委法律顾问,任期1年,自2017年7月起至2018年6月止。

谢兰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二)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四)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五)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六)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及普法教育;(七)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八)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协助接待上访及法律、政策咨询;(九)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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