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成都)律师为乐世资本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
2018.01.11
作者: 中银 (成都) 律师事务所
2017年12月25日,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新卫律师团队的桂波律师、罗延俊律师为乐世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乐世资本) 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查。
乐世资本的业务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编码:P1066459,其投资理念为:通过成熟的多维度精选个股投资策略,在充分控制基金财产风险和保证基金财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合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桂波律师、罗延俊律师通过对乐世资本的全面尽职调查梳理障碍、协助整改、完善各项内控和管理制度,并辅导公司填报基金业协会基金管理人综合报送系统,并出具最终的法律意见书帮助公司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查。中银(成都)律师为乐世资本提供了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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