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成都)分所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017.05.31
作者: 中银 (成都) 律师事务所
近日,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徐宏律师、赵清树律师代理完成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 徐宏律师、赵清树律师从接受委托到结案仅用八个月时间(含评估、拍卖期间)便为委托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实现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共计1.2亿元(其中债权本金0.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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