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中银律师辩护的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2021.12.22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打印文章

近日,中银律所刘晓亮律师、王伊涵律师辩护的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以下简称本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不予批准逮捕申请,对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某某于被羁押三十余日后获释,现已与家人团聚。

辩护律师于2021年11月23日接受家属委托并立即开展辩护工作。经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初步了解的事实,在仔细分析案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辩护律师初步确定了“某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且案件已过追诉期限,不应被刑事追究”的辩护思路,积极争取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某某。

之后,辩护律师从“本案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案件已过追诉期限、某某不具有逮捕必要性”等方面入手,认真撰写了详细的《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并主动、反复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或电话沟通,尽力说服检察官对某某不予批准逮捕。检察官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部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申请理由,最终检察院对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律师团队

刘晓亮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从律前曾任军事法官、市级检察院检察官,专注于办理刑事案件十余年。刘晓亮律师已办理刑事案件几百余件,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走私、毒品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大疑难犯罪案件的辩护。其中多起案件,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不予批准逮捕或不起诉。

王伊涵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协助、主导办理多起取保候审、不起诉案件。此外,王伊涵律师在处理民商事案件也有丰富的经验,帮助当事人挽回数亿元损失。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推荐新闻

  • 严正声明
  • 中银律师事务所2025年第二次全体合伙人大会暨第二次高级合伙人会议顺利召开
  • 中银律所荣登新则“TOP100规模律所榜”与“北京本土规模律所榜”
  • 中银律师荣登“2025年度LEGALBAND客户首选:新锐合伙人15强”榜单
  • 中银律所荣登2025年度名律堂【中国法律先锋榜:区域头部律所】榜单

相关律师

  • 刘晓亮

    liuxiaoliang@zhongyinlawyer.com

    -高级合伙人

  • 王伊涵

    wangyihan@zhongyinlawyer.com

    -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