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成功为一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提供二审辩护,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2021.03.25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由中银律师事务所陈榕金律师担任当事人刁某二审阶段辩护人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判。
一审判决刁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其亲属对该案有异议,委托陈榕金律师担任二审阶段的辩护人。因前面阶段未委托陈榕金律师担任辩护人,陈榕金律师接受二审阶段的委托后,多次出差,联系二审法院,进行阅卷,会见当事人,仔细研究案情,形成辩护要点,认为一审认定刁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证据证明的结果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期间,陈榕金律师到二审法院,由承办法官当面听取辩护意见,向承办法官反馈案件的各个疑点,指出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之后,向二审法院提交了27页辩护词,详细指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以及向二审法院递交了其他申请类法律文书。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陈榕金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深耕多年,对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诉讼、维权、刑事辩护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及大量的成功案例,对案件认真钻研,精益求精,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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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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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