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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股权投资专项法律问题交流会

2022.06.22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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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对赌纠纷的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以此为背景,也使得创业者对签订对赌协议、以其个人财产为对赌失败承担责任抱以越来越谨慎的态度。

近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投资与并购部及其二级部门股权投资部举办了“关于股权投资专项法律问题”线上和线下沙龙活动。本次沙龙活动由中银律师事务投资与并购部主任黄云艳律师、投资与并购部秘书长范海林律师、股权投资部主任宋崇宇律师、股权投资部副主任刘素梅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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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并购部黄云艳主任及秘书长范海林开场发言:当前疫情反复,市场经济环境下行,给我们法律服务行业带来不小的冲击,今天组织开展专项会议,也是想与各位同仁一并探讨交流“股权投资业务相关的法律问题”,如何调整与应对以及能够为各位在工作中带来一些启发和借鉴。本次会议有两个重要专题,一是疫情背景下业绩对赌的条款风险及调整路径探讨,二是上市公司退市法律业务拓展探讨,分别由股权投融资部主任宋崇宇律师,股权投资部副主任刘素梅律师主持,与线上线下各位同仁共同交流学习。

股权投融资部主任宋崇宇律师对专题一《疫情下业绩对赌的条款风险及调整路径》与大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业绩型对赌协议是指,投资人对于其投资的目标公司提出业绩指标的要求,并约定若业绩未达标时,由目标公司或者目标公司的股东对投资人的股权承担回购义务。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地区陷入停工停产的窘境,导致部分行业在一段时期内难以达到较好的经营业绩。而一旦目标公司业绩未达标,意味着目标公司或其股东需要对投资人承担股权回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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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赌条款所面临的法律挑战,回购义务人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或者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变更或解除对赌协议?与会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对对赌责任承担中的责任主体、创始股东责任上限约定的效力、以股权为限与以股权价值为限的差异、违约责任的计算等法律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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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融资部副主任刘素梅律师对专题二《上市公司退市法律业务拓展》进行了探讨。中国目前有三到五十家公司从ST变成新ST,新ST公司在疫情环境下并购成功的可能性较小,可能会发生一些上市公司摘牌的情况,上市公司摘牌后围绕破产、清算的业务进行了相关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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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并购部秘书长范海林总结发言:今天下午听到大家对这两个专题的分享受益很多,对于对赌纠纷在经济普遍下滑的情况下,对赌纠纷可能会有一个增长的态势,对于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会对以后我们的业务非常有帮助。对于上市公司退市的问题,从目前这几年政策了解来看,可能会是一种常态。另外,之前退市的公司数量较少,一些问题都还没有暴露,今天一起了解和学习相关政策信息和法律知识,对我个人来说是非常受益的,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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