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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为恒丰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7.11.15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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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所高级合伙人董婉律师团队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国君资管恒通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开源-恒汇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均简称:专项计划)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其中,“开源-恒汇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国内首单银行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产证券化项目。
据了解,上述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均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银行),且均以恒丰银行合法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国君资管恒通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规模为43.969亿元,“开源-恒汇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规模为51.09亿元。

银行、信托公司以代客资金投资形成的信托受益权资产是2017年ABS发行规模中占比非常高的基础资产类型。董婉律师凭借其在金融领域里多年的交易产品设计法律服务经验,在分析金融机构现有业务交易结构的基础上,协助上述专项计划机构搭建基础资产,完善底层资产的合规性,提供项目解决方按,并协助沟通底层资产交易主体、各业务参与人以及监管机构,推动了专项计划的顺利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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