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为中建七局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7.12.29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由我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李征律师团队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平安-中建七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
上述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七局),并以中建七局合法持有的以建设施工合同为基础产生的稳定的工程款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为11亿元。
李征律师凭借其在金融领域里多年的交易产品设计法律服务经验,在分析金融机构现有业务交易结构的基础上,协助上述专项计划机构搭建基础资产,完善底层资产的合规性,提供项目解决方按,并协助沟通底层资产交易主体、各业务参与人以及监管机构,推动了专项计划的顺利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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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征
lizheng@zhongyinlawyer.com
-党委书记
-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