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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合肥)分所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批省级(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017.08.04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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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省级(一级)、市级(二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中银(合肥)分所凭借精诚合作的团队优势和专业高效的业务实力,成功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批省级(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为确保安徽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特别是社会影响大、企业职工人数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的重大、疑难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省高院于2017年5月3日发布了关于编制省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各机构竞相参与角逐,省高院通过对申报机构规模、执业能力、专业水准、业绩、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经验等因素的综合考量,最终遴选出一级管理人共33家。
中银(合肥)分所此次入选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意味着能够参与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重大疑难企业破产案件的处理,助力解决破产案件中企业债权难实现、职工问题难解决、法律关系难处理、短时间内难结案等现实难题。

中银(合肥)分所将继续秉承“客户至上,专业合作,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在金融证券、建设工程、投融资项目、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诉讼仲裁等多个法律服务领域做好安徽省法院案件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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