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所成功举办“香港诉讼讨论会”
2016.03.02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6年3月2日,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组织“香港诉讼讨论会”,邀请香港合作所LT LAWYERS刘国茂律师进行主题为《中国内地营运的香港上市公司如何应对有关企业舞弊的举报及进行适度的合规调查》的演讲。中银律所主任李炬、顾问许进胜及50余位中银律师参加。
李炬主任对中银涉外业务的进展进行了概括,并简要介绍了此次讨论会对中银建立涉外体系和中银体系在香港落地的重要意义。
刘国茂律师则在讨论开始就对香港诉讼的步骤和香港的仲裁规则做了介绍。诉讼主要包括书状、原始证据交换、证人陈述书交换和审讯四步。香港的仲裁规则主要有机构仲裁规则和特设仲裁规则,前者比较完善,后者则比较灵活。
随后,刘国茂律师围绕本次讨论会的五大议题展开:一、收到举报后,考虑应对行动之因素;二、谁是协助审计委员会/特委会进行调查的最佳人选;三、如何在法律特权保护下进行独立调查;四、独董对举报事宜的相关职责;五、《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有关披露内幕消息的责任。
在提问环节,刘国茂律师对香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没有特权、香港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执行、香港判决书的稳定性、香港律所的管理和风控、香港的诉前保全制度、香港与中银合作的优势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讨论会在中银律师踊跃提问和刘国茂律师积极解答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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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炬
liju@zhongyin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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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hsu@zhongyin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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