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受聘担任紫云旅游专项法律顾问
2018.05.07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我所与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旅游生态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云旅游)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正式接受委托。我所高级合伙人吴则涛律师团队受聘为其提供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法律服务。
紫云旅游主要经营旅游生态建设,包括现代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住宿、餐饮、娱乐、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的综合开发经营;城镇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村寨建设,农林业项目的综合开发等。
吴则涛律师团队在资本市场法律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并在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领域有明显业务特色,吴则涛律师、王晓松律师作为承办律师,后续将以勤勉、尽责的执业态度,专业、严谨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