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为梵诺空间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8.07.12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8年7月9日,由我所高级合伙人闫鹏和律师与陈三营律师承办的北京梵诺空间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梵诺空间,股票代码:835014)公众公司收购项目顺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我所律师在审查交易环节、收购主体、起草交易合同、对收购方案提出建议等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梵诺空间的主营业务为软装设计、采购及施工等系统化软装工程服务。本次收购,收购人拟通过出售、购买、置换或其他方式,对公众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相应处置,并择机将优质资产注入公众公司,实现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
闫鹏和律师、陈三营律师团队在投资与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公司综合类业务方面有深入研究,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再融资、公司并购、债券发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常年顾问、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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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鹏和
harveyyan@zhongyinlawyer.com
-总所管委会主席
-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