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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交易律师手记:在风暴里稳住方向,助力中国企业跨境合规航行

2025.09.12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闫鹏和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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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鹏和律师团队

序:电话响起的那个清晨

凌晨四点,财务总监的电话把我从睡梦里拉起。

“我们的投标保函被退回了。”他压低声音,“银行说对手方‘存在敏感因素’,清算行不给过。今天下午就是保证金截止时间,如果没有保函,我们的两年布局就白费了。”

这不是第一次。过去三年,我们几乎每个季度都遇到类似的电话:有的是保函“卡在对应行”,有的是预付款“锁在中转行 OFAC 层面审查”,还有的是航运公司在靠港前被保险人抽离承保。制裁,从不是新闻里的一串缩写,而是会让项目立刻停摆的现实。

本文以情景叙事的方式,将来自能源、基础设施、装备出口、航运与金融的若干真实法律服务片段浓缩为一个故事——它发生在中国企业的“走出去”路上,也可能发生在任何一家重资产、重供应链的公司身上。我们只想回答一个问题:当交易对手或链条上可能与制裁沾边,企业如何在律师的帮助下评估与控制风险?


第一幕:保函,被看不见的手按下了暂停键

清晨 7:30,合规群里刷出银行的说明:“本行对应行合规部门反馈:受益人股东结构存在敏感因素,建议暂停处理该保函申请。”

“敏感因素”四个字,背后是跨境清算网络的风控联动:境内银行表面上愿意开立,真正“按键”的是纽/欧的清算行。哪怕你的受益人不是制裁名单主体,只要股权穿透、控制权或重大受益能指向敏感区域,清算行就可能按下“暂停”。

我们在电话会议上做了三件事:

1. 换轨:把“银行保函”迅速切到保证保险(surety bond)+ 托管账户(escrow)。保函走银行清算,保证保险走保险人风控;托管账户把预付款放到项目专户,按里程碑释放。

2. 去美元化:把保函计价与潜在赔付币种改为本币/在地货币,避免美元路径天然触发的“陌生人审查”。

3. 围栏:在合同层面加入“资金围栏”(ring-fencing)条款——专户、专用、独立审计、对账留痕,用“可证明”取代“请相信”。

财务总监担心成本。“确实更贵”,我回答,“但可获得性本身就是价值。在某些时刻,能做成比做便宜更重要。”

教训一:对涉敏感主体的项目,保函不是非此即彼。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现金质押与托管账户,应当从一开始就做成“双轨冗余”。律师能做的是:用条款把冗余写成标准动作,让预算和流程“预先为不确定性让道”。


第二幕:名为联合体,实为“名实错位”的合作

午后,一纸“联合体协议”摆在桌上。甲方是海外当地大型国企,乙方是走出去多年的中国工程公司。纸面安排很漂亮:海外当地方牵头、中国方为“技术主导”,比例合算,职责清晰。

我们却在股东会表决机制里看见了“影子控制”:联合体虽为松散结构,但甲方对外签约、对内管理、对资金释放的“二次确认权”组合起来,足以让监管者判断——实质受益可能超出纸面分工。

“为什么这很要命?”企业负责人问。

因为在部分主要法域,形式(股比)往往排在实质(控制与受益)后面。你以为自己避开了“50%规则”的门槛,监管者却会问:“实际谁说了算,谁拿走好处?”如果答案指向“敏感对象或其重大受益”,纸面上的“结构美学”会在执法语境里一击穿透。

我们把合同重写成“本地主导 + 纯分包”:由本地方对外承担合同与对业主沟通的一切口径,中国方仅在明确范围内承担分包、技术与管理服务;对外的责任、保函与沟通由本地方负总责。更关键的是在协议里种下几条“地钉”(Anchor Clause):

  • 禁止“名义主导、实质另方”的条款:对外声明的角色与对内实操的角色必须一致,任何越权协助均视为合规违约;

  • 持续性陈述与信息权:一旦对外沟通、资金路径或关键分包发生“角色错位”,对方需在48小时内书面披露并纠正;

  • 触发-暂停-退出三段式:一旦出现“实质受益”红旗,立刻触发暂停,进入30天纠偏窗口,纠偏不成则退出且无违约金。

教训二:联合体不是挡箭牌。监管者看的是“谁真正受益、谁能让项目发生”。律师的角色,是把“实质要素”提前固化进条款,让形式与实质对齐,否则所有“漂亮的设计”都会在第一轮问询里化为乌有。


第三幕:一颗2美元芯片,把整柜设备扣在了港口

设备出运前,工程师随口说了一句:“这批控制板里有个美国的微控制器,单价两美元,市场上很普通。”

我们连夜拉起物项矩阵:每个部件的原产地、含量比例、ECCN/双用途编码、最终用途/最终用户、许可可能性、替代路径。结果很不普通:有些小件的原产地与编码组合,刚好踩在最敏感的线内。

我们选择逆向推进:

  • 把整机解构为“许可包”与“非许可包”,允许“非许可包”先行出运;

  • 对“许可包”启动替代件寻源与许可并行两条腿走路;

  • 合同中预设价款调整与工期缓冲机制,只要替代件满足功能与可靠性,即触发价款微调、试运行里程碑延后但不构成承包违约。

“工程能不能不被小小芯片绑架?”项目经理问。当然不必。

教训三:出口管制没有小事。律师要做的不只是“查编码”,而是把“许可策略—替代策略—合同策略”打成组合拳。记住:能替代就替代,难许可就退场,这是对项目时间与现金流的尊重。


第四幕:船还在海上,保险已经撤了

货到海上,保险人忽然来信:撤回战争险附加条款。

原因不外乎三类:航线经停国风险抬升、被认为难以满足价格上限证明、或承运人与部分敏感主体有历史关联。结果就是没有保险,船就等于没有进港资格。

我们临场改动了三件事:

1. 航线与经停重新规划:避开敏感港口与高风险转运节点,重新申请靠泊窗口;

2. 单证链条再造:用“价格上限合规声明”“运输文件”“装船前自证材料”三层单证形成闭环;

3. 承运/保险双备份:把第二承运人和第二保险人推前两步,执行“一主一备并行审批”。

“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这么做?”船代苦笑。“因为大家都相信‘应该没问题’。”

教训四:航运与保险的“前置合规”比“事后补救”便宜一百倍。律师不要等船开了才看单证,起航前就把‘合规单证白名单’发给交易链条上的所有相关方,并在合同中约定:不满足清单,不得起航。


第五幕:一封邮件,触发了“视同出口”的警报

研发团队把一段加密软件的远程调试权限开放给海外合作方。没有人意识到:服务器位于受控法域,访问这段代码本身就可能触发“视同出口”规则。

律师赶在“审计抽查”前,把权限改为“只读影子库 + 可撤销令牌 + 日志全留痕”,把核心算法做了“黑箱化”处理,并在岗位说明书与R&D合规SOP里写入“涉控代码的四级权限”。

“这不是多此一举?”技术负责人皱眉。“边走边看”不是合规词典里的选项。看得到的界限要被制度化,看不到的灰区要被最小化。

教训五:在软件与数据时代,出口管制不只关乎“货物”,还关乎“访问权”。律师必须介入IT与研发流程,把“代码/数据合规”做成工程化的控制点。


第六幕:记者的电话

项目进入关键阶段,公关部转来媒体问询:“贵公司是否知悉合作方与某受制裁主体存在股权或业务关联?”

我们帮企业准备了三套文本:

  • 事实陈述版:披露尽调与监控机制、结构隔离、资金围栏与单证链条,“只谈事实,不带情绪”;

  • 合规承诺版:强调“合规优先”“发现红旗即暂停”的机制与记录;

  • 问答清单:列出“高频敏感问答”,避免现场答复出现“过度承诺”或“事实推定”。

媒体不是对手,舆情即监管。很多时候,第一份公开回应就是你后面所有谈判与执法沟通的底色。

教训六:合规与ESG/信息披露一体两面。律师在项目早期就要与公关、投资者关系并肩,把“可公开讲的事实”提前标准化,避免在风口浪尖上“现编”。


第七幕:那段救了两个亿的条款

三个月后,政策再度收紧。我们的“触发-暂停-退出”条款第一次被真正用上。

企业按条款发出暂停通知,进入30天协商窗口;最终达成“部分转段 + 结算已完成工作量 + 退出无违约金”的安排。所有人都惊讶:条款居然如此“好用”。

条款从来不是在危机中写成的,它必须在危机前写成。

教训七:合同是最后的防线。如果没有明确的触发、暂停、调整与退出机制,所有合规话语都会在风浪里失去抓手。


第八幕:十二小时的应急方案

我们把这套应急流程做成“十二小时台历”。

  • 0–1 小时:冻结关键付款;通知银行/保险/承运的对口团队进入“黄色状态”;项目群仅留“事实播报”。

  • 1–3 小时:完成权属与受益人再次穿透;调取KYC 与单证链条;由合规官出具初步红旗报告。

  • 3–6 小时:律师与财务联合给出三套可行路径(结构/资金/物流的替代组合)。

  • 6–12 小时:董事会或投委会闸评(Gate Review):进入、降速或退出;同时准备媒体口径与监管沟通文本。

这份“台历”后来被企业纳入集团级应急预案。我们坚持一个朴素的信念:“快,就能救命。”


第九幕:董事会的那十个问题

我们参加过很多次闸评。真正有效的董事会,不会问“你们觉得能不能做”,而会问十个具体问题:

1. 交易对手的受益人与控制人到底是谁?

2. 我们的合规触点图长什么样(人、系统、资金、技术、物流)?

3. 哪些触点是可替代的,哪些是不可能替代的?

4. 资金路径能不能完全不触碰美元清算?

5. 保函/预付款能不能不走跨境确认行?

6. 关键物项有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案?许可几率与时间窗口如何?

7. 我们的单证链条是否可被第三方审计复刻?

8. 合同里触发-暂停-退出是否足够清晰?退出成本是否可控?

9. 发生舆情的第一天,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

10. 如果现在退出,损失上限是多少?如果再往前一步,损失区间会如何扩大?

教训八:好的董事会把“合规评审”当成项目可行性评审的一部分——而不是拖到开工前才走个过场。


第十幕:放弃,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有一单交易,我们走到了第三道关卡:关键物项没有替代、许可几率趋零。财务模型再漂亮、市场窗口再诱人,我们也只能在闸评会上说:“建议退出。”

沉默之后,董事长点了点头。

教训九:控不住,就不做。这不是“保守”,而是对公司信用、对员工岗位、对股东资产负责。很多企业缺的不是“冲锋”,而是放弃。


尾声: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

一年后,财务总监又在清晨给我打电话。语气平稳多了:“这次我们按照‘双轨’做的保证保险+托管账户,已经通过在地银行的合规审查;替代件的功能测试也通过了;承运和保险的备份方案在抽签前就批完了。”

“很好。”我说,“你们已经把合规做成了常规操作。”

我们经常被问:“律师能改变什么?”

我们能改变的,也许不是世界的波动,而是企业面对波动时的姿势:

  • 把合规做在结构里,而不是新闻出来后;

  • 把证据做在单证里,而不是电话里;

  • 把退出做在条款里,而不是情绪里。

这不是“求稳”,这是“求存”。在风暴里稳住方向,比什么都重要。


附录:十条硬核建议(写给中国企业的决策层)

1. 反直觉原则:持股不到50%并不意味着安全;监管看“实质控制与受益”。

2. 去美元化优先:能不用美元就不用美元;用本币/在地货币做结算与担保。

3. 双轨冗余:银行保函与保证保险至少准备一套备选;承运与保险人“一主一备”并行审批。

4. 物项矩阵先行:在交易结构设计阶段拉出物项矩阵,确认编码、原产、许可、替代。

5. 单证白名单:起航/发货前把价格上限合规声明、物流单证、保险条款变成“清单项”,不满足不开船。

6. 连续筛查:签约前、付款前、发货前、交付前“四筛查”,并保留审计留痕。

7. 合同“地钉”:触发—暂停—调整—退出写死写细,价款与工期的调整机制前置。

8. 公关即监管:第一天的公开表述要“事实可证、口径统一、可复述”;别在风口上现编。

9. 闸评机制:战略—结构/资金—技术/物项—退出“四道闸”,一闸不达标,暂停;两闸不达标,否决。

10. 宁缺毋滥:控不住,就不做。把“能做成”当成价值,把“能退出”当成底线。

重要提示:本文是基于本所律师的实务经验撰写的律师手记,带有主观性,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文对中国本土法规或多边制裁的讨论有限,且受政策时效性限制(所参考的制裁法规截至2025年前,但制裁动态变化迅速,建议读者定期复核)。

(王德慧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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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闫鹏和

    harveyyan@zhongyinlawyer.com

    -总所管委会主席

    -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