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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享——委托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王某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2024.07.24  

作者: 中银 (深圳) 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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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

主办律师:中银总所高景贺律师、深圳分所李星星律师

涉及领域

专利行政确权-知识产权-诉讼业务

行业关键词

玩具、制造业、最高人民法院改判

入选理由

其对于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制度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民事侵权诉讼中对相关技术特征的范围划定,反过来影响专利无效程序中技术特征的解释具有一定的示范效果。

案例简介

客户成立于 2005 年,是一家秉承独立创新理念,自主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儿童玩具产品的企业,客户研发设计的产品一经市场投放便能引起极大反响,获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与认可,其中,跳跳鸡玩具产品在淘宝旗舰店的销量已累计高达10万+件,客户凭借自身原创产品在行业占据较大的竞争优势,属行业佼佼者。

然某些竞争公司为抑制客户发展以占据更多玩具产品的市场份额,向客户发起多宗侵权诉讼,虽客户前期有积极应对,但客户之前的应对策略未能奏效,导致客户处境艰难。中银律师在面对无效决定维持专利部分有效、北知院一审判决维持无效决定的不利情况下接受该案委托介入二审,中银律师开拓性地改变诉讼策略,积极通过禁止反悔原则的逆向应用向合议庭释明案件疑难点,最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为客户逆风翻盘争取了最大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数据统计显示:2019-2022年审结的行政二审实体案件中,改判率仅为6.5%,其中2022年改判率为5.8%,但本案却能够实现专利行政案件中连撤国知局专利无效决定及北知院判决的大逆转改判,足见案件终审改判来之不易。

律师分析和建议

本案是专利权利要求中的一字之差而激起的后续波澜,即“活络连接”是否就是现有技术中的“活动连接”?该专利的说明书[0008]段解释“活络连接”是“现有技术中....的结构”,导致各方在民事侵权程序中将“活络连接”理解为现有技术中的活动连接。然而在第二次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在权利要求的其他特征均被公开的情况下,声称“活络连接”应按照说明书[0012]段来解释,必然导致活络连接包含了现有技术所未能公开的弹簧安装座、球头等新增特征,并最终被复审委采纳而维持该权利要求有效。由此我们可得知既然无效决定因“活络连接”新增了特征,必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会缩小,遗憾的是该无效决定是在民事侵权二审程序开庭后作出,即便团队律师在收到无效决定的第一时间向民事二审程序中的合议庭提交了针对该无效决定的代理意见,但未能引起民事程序中二审合议庭的注意,最终仍以较大保护范围的“活络连接”认定了被诉产品落入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面临上述情形,团队律师考虑到“既然专利权人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对于“活络连接”适用了大范围的保护,那么反过来专利行政程序中仍应受到前述民事侵权程序中“活络连接”相关解释的限制,以避免专利权人前后解释不一、两头得利的情况发生”,于是团队律师按照该逆向应用禁止反悔的思路,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将本案专利涉及到专利侵权的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两次专利无效以及后续的行政诉讼一审等多个交织错杂的程序逐一梳理,引入公众的可预见性、诚信原则、合理解释等原理精神将“活络连接”限定至客观、公正的范围,最终获最高人民法院的改判支持。

作为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始终秉持“精耕细作、追求极致、务实高效、打造精品”的工匠精神和极致追求,努力把匠心运用到每一个个案的法律正确适用、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中。本案虽案涉标的额不高,但本案所体现的制度价值不容忽视,其对于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制度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民事侵权诉讼中对相关技术特征的范围划定,反过来影响专利无效程序中技术特征的解释具有一定的示范效果。

该案先后入选2023年度“福田区优秀法律服务案例”之优秀行政法律服务案例、2023年度深圳律协专利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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