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文库
Library

企业管理者应掌握基本的劳动用工政策法规,避免引发纠纷给企业造成损失

2022.01.26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寇英杰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打印文章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已不鲜见,员工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取证能力大幅增强,这是社会与法治进步的表现,但一些企业的管理者法律知识欠缺,甚至不如劳动者对劳动用工法律掌握的全面、准确,在对员工管理过程中随意、妄为,导致轻则闹笑话,重则因为一句“气话”给企业造成十几万的违法辞退赔偿金,乃至在网络形成不良影响,这些都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本文以一些鲜活案例启示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知法、守法。

员工迟到被扣3000工资,股东出面道歉为哪般?


近日安徽电视台的一次节目报道,引发了网友的关注。某公司规定迟到一次扣1000元,小程迟到三次,被扣了3000元工资,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结果只拿到了工资2017元。小程联系到电视台,电视台的记者来到该公司调查,公司的某许姓副总见到记者就直说“滚蛋”,记者采访其他员工,员工们纷纷表示公司要求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加班到凌晨,放假比登天还难。

节目播出后,劳动部门也介入了调查,公司股东出面道歉,表示许总性格急躁,愿意接受批评,赔礼道歉。安徽这个公司连同副总、股东都出名了,只不过这名出的不光彩。

那么员工迟到,企业可不可以处罚呢,当然可以,可不可以扣钱呢,答案也是可以的,但处罚、扣钱都得有度。迟到一次扣1000元,对于薪资不高的普通劳动者而言,明显构成了罚款,那么企业是否可对员工进行罚款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某案件的判决书中写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规章制度中约定的罚款条款已没有法律依据,且对公民实施的罚款主体仅限于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故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无效。”可见企业自设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罚款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制度无效,如果企业的管理者不能理解和接受法律的规定,任意设置罚款,侵犯员工合法权益,首先会使企业和管理者个人蒙羞,其次企业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即拖欠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可提出被迫辞职,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N,根据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综上,对于迟到的员工,企业可以处罚,即根据迟到的次数、时间长短等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如给予警告、记过、轻微违纪、较重违纪等,也可以对经常迟到、屡次违反的员工进行处分的升级,乃至构成严重违纪的可以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另外,对于工资的扣除,只能是根据迟到的时间,结合本人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扣减,多扣即涉嫌罚款,所以许多企业不考虑员工本人的工资水平,一刀切地迟到几分钟扣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做法着实不可取。


你被解雇了!唐晶霸气辞退凌玲却可能使企业承担赔偿


在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我们看到唐晶唐总一上任就是直面凌玲,潇洒地对她说:你被解雇了!而凌玲只能歇斯底里、委屈落泪。现实生活中,也是有很多企业的负责人扮演霸道总裁的角色,冷冷地对员工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此时员工往往还会追问一句:那么我是被辞退了吗?接下来也许你会听到一句:滚!不要让我再见到你!于是你会发现,员工不会暗自哭泣,而是出了公司大门,就带着手机录音直奔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当劳动仲裁案件开庭,面对这份录音,企业的第一反应是,员工录音没有事先告知,私下录音不讲道义,无效,其次会说,老板就是一时冲动,实际上这名员工经常调皮捣蛋、迟到、早退、旷工,各种违纪,而且员工故意激怒老板,他才会这样说……这些辩解,在法律面前只能说是苍白无力,既然员工有如此严重的违纪行为,那么企业应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列明员工的具体违纪行为以及触犯的企业的规章制度,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日后如双方发生纠纷,仲裁委或者法院才可依据企业的制度,考察员工的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违纪的程度,辞退是否合法,而管理者任性地一句你被辞退了,毫无依据、毫无事实,直接给企业贴上了违法辞退的烙印。

笔者曾亲历一个案件,某企业的部门负责人对下属员工说了一句:你就再找其他工作吧!就这一句话,劳动者即不再出勤,诉至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最终获赔十余万元。

综上,建议企业的管理者掌握基本的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在管理企业的同时,规范自身言行,为企业、员工均做出表率,同时也避免因管理者冲动的行为给企业带来不良声誉或损失。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上一篇: 已经是第一篇了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推荐文章

  •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在追加被执行人案件中适用的商榷
  • 离婚财产分割之房产分割实务分析
  • 新《公司法》解读——注册资本实缴制分析及应对
  • 中银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享——陈XX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中银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享——张某诉安徽一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相关律师

  • 寇英杰

    kouyingjie@zhongyinlawyer.com

    -执业律师